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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省政府在第三次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上,提出到2012年全省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以来,我区紧跟上级残联步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率先成立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与卫生、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于2012年如期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并被省残工委评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先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