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镇上报的2014年镇村道路改造计划和农村桥梁重建计划,经区城建局汇总审核,编制了全区2014年镇村道路改造和农村桥梁重建计划(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4年镇村道路改造、农村桥梁重建应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镇村道路改造主要围绕消灭泥石路、完善提升公路等级开展,农村桥梁设计荷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镇村道路建设一般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土地,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三、资金补贴标准参照《关于新北区镇村道路及危桥重建、加固的实施意见》(常新政〔2003〕40号)、《关于下达2013年镇村道路建设定额补助标准的通知》(常新城建〔2014〕1号)文件执行。
四、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凡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至区招投标中心实行工程招投标,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工程,必须按照《关于印发新北区零星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新委办〔2013〕68号)实行工程招投标,严格实施监理,并接受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
五、各镇人民政府应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14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逾期未完成项目将不予组织竣工验收和核拨补贴资金。
附件:新北区2014年镇村公路改造、农村危桥重建计划表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