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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所】新桥镇开展201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4-03-13 来源:新桥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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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规定,决定从2014年3月起在新桥镇开展书面审查工作。
201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重点是:企业工资支付、劳动合同订立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通过审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全镇各类企业劳动用工整体情况,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覆盖面,提高入库用人单位书面审查率、入库用人单位增长率和入库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率。
此次书面审查时间为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5月31日。审查范围为全镇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