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新北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
常州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新北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常州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底,全面完成常州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下达我区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实用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1月~3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4月~12月,按照《常州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新北区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阶段:2016年1月~6月,通过自查、接受督查,对照目标任务查缺补漏,圆满完成常州市下达给我区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职责分工
按照《常州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职责分工详见附表。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常州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新北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业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按照《常州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新北区任务分解表》各项指标的要求,细化量化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实行项目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2.加强配合,增加投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各展所长、通力合作,积极主动抓好工作落实,做到不等、不拖、不推诿。各镇、街道将创建示范区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镇(街道)两级财政保证创建经费足额到位,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高新区报》和区政府网站等媒体,设立专栏专题,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创建工作目的、意义、措施的认识,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扎实推进创建的各项工作。
4.加强督查,完善考评。建立创建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公众舆论监督制度,并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将督查结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体系,与各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
附件:常州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新北区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