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区社会事业局、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制定的《常州市新北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新北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区社会事业局 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是贯彻落实国家医改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分工协作机制,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常州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常州市医疗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常卫发〔2013〕197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原则。强化政府对医联体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区级层面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政策协同和管理协同,统筹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的实际利益,充分发挥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二)分工协作原则。推动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落实功能定位,以提供安全、有效、可及的医疗服务为核心,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三)循序渐进原则。以强化管理、合作互动为纽带,整合技术、人员、流程、信息等要素资源,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平稳启动,逐步向更加紧密的运作模式推进。
三、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机制,统筹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纵向资源流动,促进分级诊疗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运作效率;通过建立重点专科对口扶持、预约诊疗、双向转诊、检查结果互认,提高医疗服务的协调性、连贯性、整体性,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首诊比例,促使市级医院逐步回归疑难杂症诊断和科研教学;通过加强上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四、组织框架
(一)医联体以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四院”)为龙头,以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成员,组成非独立法人组织。
(二)医联体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设理事长1名,由市四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2~3名,由医联体内参照二级医院管理单位院长担任;理事由各成员单位院长及相关负责人组成。
(三)医联体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四院,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由理事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批准;成员由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负责人(或专门联络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五、运行管理
(一)理事会是医联体最高议事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医联体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和实施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医疗业务范畴、诊疗规范、专科建设以及质量控制标准;协商医联体运行中涉及资源配置、人员流动、服务流程、业务管理等重大事项。
(二)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仍为独立法人单位,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人事关系、经费渠道、财务管理保持不变。
(三)为加强医联体内部统一管理,成立五个专业委员会,即:医院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居民健康管理委员会和信息与后勤管理委员会。由理事会负责组建并制定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考评办法。
六、主要任务
(一)建立专科建设联动机制
根据各成员单位业务特点和功能定位,各基层单位确定1~2个重点建设专科(或专病),市四院相应临床科室与其建立一对一的对口关系,共同制定基层单位专科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专科病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措施,积极探索区域医联体内专科型医联体建设的实践途径。
(二)建立人员合理流动机制
1.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医师根据自愿和需要,可选择医联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由各医疗机构报医联体理事会审核后,向市或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原则上,市四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相应诊疗科目对应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必须有在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实际在岗工作经历累计满1年以上,各基层医疗机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进修必须选择在市四院。
3.市四院根据工作需要,每年选派2~3名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中层干部到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中任职,各基层单位逐步安排业务骨干或管理人员到市四院挂职锻炼。
(三)建立分级诊疗体系
1.市四院主要承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诊疗,以提供住院服务、急诊服务和转会诊服务为主,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承担对医联体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
2.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探索推出各项便民惠民措施,引导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各基层医疗机构应深入推进基层医生签约服务,认真履行签约服务承诺,对确需到上级医院诊治的患者,基层首诊医生应主动与市四院指定科室联系,市四院应建立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绿色通道,对基层转诊病人特别是签约服务对象优先安排专家接诊、优先安排检查、优先安排住院。
3.市四院逐步将外科手术后或慢性病稳定后的住院病人、急诊留观或日间手术病人病情稳定后下转基层成员单位,原主治医生应做好继续跟踪指导工作。
4.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和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制定医联体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科学合理制定上转、下转指征,建立安全便捷的转诊流程和完整的转诊档案。
(四)建立统一医技检查诊断体系
1.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构建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间统一的“医疗诊断网络”,使得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能得到三级医院专家的诊断。
2.在市四院分别建立医联体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临床检验中心。影像诊断中心以远程医学影像会诊为手段,负责医联体内各基层单位复杂疑难或急诊期间X线检查的诊断工作,定期开展集中教学阅片活动;心电诊断中心负责医联体内基层单位静态或动态心电检测数据远程会诊工作,并通过市四院与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建立远程心电会诊对接平台;临床检验中心负责医联体内各基层单位的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和建立临床检验绿色通道,接受基层不能开展的委托检验项目;病理诊断中心负责医联体内各基层单位的病理会诊或病理诊断工作,共同帮助基层解决专业人才缺乏和能力不足的实际困难。
3.医联体内各基层单位临床医师可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在本单位直接开具市四院各种检查检验申请单,到市四院完成缴费后可直接进行检查,无需再办理挂号、开单等手续。在医联体内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尽可能减少重复检查检验。
(五)建立统一业务管理和培训体系
1.医联体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统一的医疗管理和质控标准,并根据学科指南或临床路径制定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单病种在医联体内诊疗业务一体化。
2.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根据基层实际建立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护理、影像、检验等专业组,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相应医疗质量控制和业务指导。
3.市四院安排学科带头人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定期到各基层单位坐诊、会诊,开展巡回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和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各基层单位医务人员定期到市四院接受轮训、专题培训和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为基层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明确诊断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基层单位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六)建立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加快推进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与居民诊疗信息的安全有效衔接。基层医疗机构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市四院提供健康状况评估并实施设计健康指导方案。居民在市四院就诊时的检查、用药和住院信息,均可在基层医疗机构调阅;市四院也可随时调阅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积极推进市四院临床路径与基层慢病管理联合对相关疾病进行诊疗和干预,逐步建立涵盖院前、院中、院后各环节的一揽子疾病管理计划。
(七)建立医保付费统筹模式
在保证医疗服务一体化和防止推诿参保病人的前提下,将积极探索各成员单位新农合费用单独支付调整为对医联体进行统一支付的模式转变,将紧密型医联体作为新农合决算主体进行打包付费。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医联体内部自主协商确定医保基金内部分配方式和办法,发挥新农合基金的整体导向和控费作用,提高基金使用绩效。同时,在医联体内双向转诊的病人,将视为同一诊疗过程,市四院下转病人不再负担起付线;对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的住院病人,在市四院只负担起付标准差额部分。
(八)建立统一信息化平台
依托新北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市四院信息中心和居民健康卡(市民卡),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平台定位为医联体中的战略支撑平台,涉及三个方向或阶段:一是以EMR(电子病历系统)为核心的临床信息化平台;二是以HRP(医院资源规划系统)为核心的管理信息化平台;三是以EHR(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为核心的区域信息化平台。通过这三个平台的建设,逐步在医联体内部建立病人检查检验、临床诊疗、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会诊以及慢病管理等终端,能够构建以居民全程健康管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更好地实现医联体内资源共享。
七、时间进度
第一阶段:2015年1月~3月,调研起草医联体建设方案,完成实施方案和章程制定工作,建立理事会及办事机构。
第二阶段:2015年4月~6月,召开医联体建设启动大会,完成各理事单位签约及医联体挂牌。
第三阶段: 2015年7月~2015年10月,医联体试运行,及时调整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第四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2月,对医联体运行绩效进行评估,研究决定今后阶段医联体的运营事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联体工作涉及一系列体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筹谋划,积极探索,立足于建立长期、健康、双赢、可持续的医联体。医联体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协调和落实好医联体理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四院应承担医联体理事会及办公室的筹建,负责办公室的日常运行。各成员单位应共同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年度工作目标,按计划扎实推进。落实好双向转诊、重点专科对口扶持、人员带教与培训、医技检查绿色通道和远程会诊等具体工作。
(三)强化舆论宣传。组织开展好对医联体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联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