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7日
常州市新北区创建
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安委〔2015〕1号)文件精神,我区被列为全省首批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单位。为积极稳妥推进创建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按照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契机,全方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鼓励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持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二、创建范围
本次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覆盖全区各镇街道,涵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消费全环节。
三、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新北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指导,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省创建工作方案和标准,结合新北区实际,充分保障创建所需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加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大力夯实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二)构建机制,突出实效。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以开展创建为平台,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为契机,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突出工作实效,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升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抓住重点,积极创新。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紧紧抓住本辖区、本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破难点、突出亮点,探索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四)全民动员,多方协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社会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创建工作。
(五)科学评价,群众满意。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尺,通过创建活动,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四、创建目标
到2017年1月全面达到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通过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验收,通过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复核,获得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命名并完成创建任务。
(一)食品安全机制完善。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立起统一完善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
(二)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全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得到有效推进;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70%以上。
五、重点工作
(一)成立机构。在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新北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创建主体责任,明确各镇街道、各责任部门的分工要求,加大投入,协调联动,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在“新北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推进。对照《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制定新北区详细的创建指标体系,分解细化各镇街道和各责任部门的创建任务,协调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上级部门及时沟通、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等。
各镇街道、各责任部门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将考核标准中涉及到的内容纳入到各单位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并积极予以推进。
(三)考核评价。区政府组织对各镇街道、各责任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区食药安委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跟踪督导,跟踪督导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2015年底、2016年四季度,全区将统一组织对各镇街道、各责任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迎接市级初审验收和省级检查复核。
(四)结果应用。区政府将创建工作成效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道、各责任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制度、良好机制及经验举措在全区予以推广;制定奖励办法,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镇街道、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街道、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考核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镇街道、各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创建重点,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成效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强化保障,严格管理。各镇街道、各责任部门要统筹兼顾,将创建工作纳入总体安排,在人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同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合力。同时,严格规范城市创建活动管理,做到依法依纪、公开透明、节俭高效,杜绝铺张浪费,防止借创建之名搞形象工程。
(四)广泛宣传,总结经验。各镇街道、各责任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创建标准,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