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最新指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苏南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4〕13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5号)要求,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更好地支撑引领全区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现就建设常州高新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抢抓机遇,凝心聚力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一)重大意义
2014年10月,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正式获国务院批准建设,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破解苏南发展瓶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探索实现区域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更是常州高新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产业向中高端迈进的战略机遇。近年来,常州高新区通过推进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较好的创新基础。作为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常州方阵的主打板块,常州高新区将抢抓机遇,坚持以自主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一招”、最大“绝招”,集中优势资源、优势兵力,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适应新常态,实现新跨越,努力建设成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排头兵。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江苏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紧紧瞄准“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发展高地”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强化高新区核心载体功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开展激励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加强科技资源整合集聚和开放共享,搭建创新合作联动平台,推进区域协同创新,争做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排头兵。
(三)推进思路
牢牢把握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方向,紧紧围绕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立足“高”、突出“新”,充分发挥高新区核心载体作用,改进考核评价,集聚创新资源,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引领发展能力,使高新区成为带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引擎。牢牢把握市场导向和产业化方向,以点带面放大辐射示范效应,推动全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构建整体发展优势。围绕创新一体化布局和产业特色发展,加强科技资源整合集聚和开放共享,促进基地、园区间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分工协作,发挥各自优势,集成联动、错位发展,努力提升区域协同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四)主要目标
到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22万元,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2%,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2件,高新技术企业500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基本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聚集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企业家,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品牌和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一批高附加值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建成2个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园区。
二、聚焦重点,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
(五)建设高水平的创新型园区
以建成全国一流、全球有竞争力的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领域的创新高地和产业化基地为目标,按照“一核心四驱动”的战略布局,全力推进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核心”即以高新中央商务城、新龙智慧城市示范基地、创意产业基地为核心的科技创新服务区,重点发展研发服务、智慧城市、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打造成区域高端总部经济和现代国际化“城市客厅”。“四驱动”即以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基地、光伏产业基地、生命健康产业基地为承载的科技创新制造区,重点发展智能航空制造、智能动力装备、新能源车辆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碳纤维材料、玻璃纤维材料、连续性热塑新型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和超硬材料,光伏新能源产业,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及设备、现代中药及保健品、健康服务业等。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产业技术创新组织,突破核心关键技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形成2个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攀升,构筑科技成果转化主阵地。积极响应“创业苏南”行动,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兴产业加速器等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完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链条,建设和发展“众创空间”,优化和完善现有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业态和运营机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科技人才创业“栖息地”。
(六)培育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
深入实施“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不断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努力形成以创新型领军企业为龙头、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为骨干、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和建立现代产权制度,鼓励企业围绕创新发展进行并购与重组和支持跨区域整合与产业链整合,引导企业成立产业联盟和技术联盟,促进企业“走出去”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和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大企业积极参与和制定国内外产业标准规范。培育科技型上市企业。完善“创业孵化、创新支撑、融资服务”的扶育体系,着力推进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研发水平,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积极建设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培育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七)发展高附加值创新型产业集群
大力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推进原始创新和重大集成创新,突破核心关键技术,获取重大原创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立足我区比较优势和发展基础,统筹部署“四驱动”新兴产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高端服务业,创新服务功能。结合先进装备制造业,积极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培育和发展制造企业派生的与其有紧密关系的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系统设备现代化改造、咨询与信息服务等独立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有关现代服务产业体系,特别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人才市场、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各类知识服务型中介组织,培养和引进项目申报、成果转化、项目评价、政策解读、法律、财务、管理咨询、市场咨询等科技中介机构。提高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文化科技基础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强对传统文化产业的技术改造,实现科技创新与文化发展的有机融合。整合各种创新资源,加快科技成果在产业集群内的转化,力争集群在新兴产业的重点细分领域取得定价权、标准权等国际话语权,在原创性、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从根本上改变产业跟从、技术依赖的格局。促进信息化和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发挥我区在传统产业改造中的技术优势,提升关键原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的设计与制造水平,延伸产业链,发展高端制造业,扶持企业发展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大力推动企业开发新产品,实现产品升级换代。
(八)打造国际化开放创新高地
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等机遇,面向以色列、德国、英国、芬兰、美国、俄罗斯等重点国别,加强与世界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全方位科技合作,主动参与全球研发分工,在扩大开放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高起点建设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创新中心,不断深化、加强和扩大科技、教育领域的合作,促进技术和研发成果的使用及其商业化;吸引海外知名大学、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到园区设立研发机构,引导企业与其开展深度合作,推动园区与世界著名高科技园区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企业建立海外研发机构,打造一批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创新型企业。鼓励外资研发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助推我区科技创新的作用。探索将外资研发机构纳入区域创新体系,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实施或参与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组建或参与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企业并购、合资、参股国际研发企业或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支持科技人员参加国际研发组织、承担国际科技项目,同时对企业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开展对外投资、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等给予政策扶持。深化人才国际合作,吸引诺贝尔奖获得者等高端领军人才来区设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支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放宽出入境限制。招才引智享受招商引资审批政策。
三、先行先试,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
(九)落实推广中关村政策
率先落实好国家向全国推广的中关村6条政策,包括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股份转让、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扩大税前加计扣除范围、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相关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积极复制推广中关村先行先试的“新四条”税收政策,具体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试点、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和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等4项政策。
(十)开展创新政策试点
推进示范区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新型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区域协同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寻求突破。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做法,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通有利于创新要素快速集聚的通道。鼓励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与政府科技计划,探索建立自主创新产品首购和订购的政策。探索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优先供地的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加大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奖励和支持力度。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区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争取更多的先行先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发展评价考核机制
建立和完善创新驱动发展的考核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突出集聚创新要素、增加科技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孵化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护生态环境等内容,引导全区更大力度地推进创新和提升效益。区每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科技创新,重点支持重大创新载体引进建设、创新企业扶持和引导、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环境优化等。
(十二)探索建立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
紧紧围绕产业高端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创新产业技术研发组织方式,加强产业技术创新资源的统筹整合,完善产业技术研发体系。主动融入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体系,积极争取创新资源更多布局我区。加快浙江大学常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印刷电子工业研究院、中科院遗传资源研发中心(南方)等建设,支持研究院深化一所两制、合同科研、项目经理以及股权激励等改革,提高项目研发组织程度及技术创新效率,打通从“技术”到“产品”转化的通道,加快重大研究成果产业化。加强技术集成、产业组织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引领支撑一批特色鲜明、具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型企业。鼓励支持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十三)建设人才高地
完善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深入实施龙城英才计划、杰出创新人才云计划等,进一步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团队来区创新创业。加大对创新创业者的支持和奖励力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优化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建设和发展各类人才服务机构。健全相关配套生活保障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关的配套综合服务。引导社会创新价值体系,强化舆论导向和价值宣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保护科技人才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和城市文化。培养创新人才梯队,紧扣产业发展,围绕企业需求,探索多种人才培育机制,形成引进人才、本土人才、客座人才百花齐放的大好局面,并通过股权、期权等激励措施,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打造创业人才团队,利用政府、社会、企业、社团等多种资源,鼓励社会各界、各层次人员利用“众创空间”等多种方式开展创业活动。培养创业导师队伍,不断优化创业人才服务体系。发展科技企业家队伍。实施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工程,着力提升企业家持续创新、经营管理、资本运作等能力,加快建设一支具有全球眼光、战略思维和市场开拓能力的优秀科技型企业家队伍。加强企业与高校的联系,鼓励企业通过项目合作、引进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发挥创新创业的示范与标杆作用。
(十四)打造科技金融合作示范区
以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性局面。建立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融合机制,提高科技金融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以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科技金融特色机构和新型科技金融组织为支撑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完善区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充分发挥现有种子资金、常创投天使资金和风险投资资金作用,同时,大力引进海内外创投机构和专业化管理团队,鼓励自然人开展天使投资。着力发展以“首投”为重点的创业投资、以“首贷”为重点的科技信贷、以“首保”为重点的科技保险,促进投、贷、保深度融合,创新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科技金融模式。建立省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采取与商业化投融资机构合作的方式,通过增加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财政资金风险容忍度,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推进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及场外交易市场等上市或挂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四、统筹推进,建设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
(十五)优化区域创新布局
统筹整合创新资源,推动创新要素在园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和高效组合,着力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明确发展定位,突出发展特色,推进建设以高新中央商务城、新龙智慧城市示范基地、创意产业基地为核心的科技创新服务区,以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基地、光伏产业基地、生命健康产业基地为承载的科技创新制造区,不断完善“一核心四驱动”的战略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发挥在常高校院所的积极性,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机制,促进其与我区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和大学科技园,推动我区围绕特色发展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与产业化基地。
(十六)完善开放高效的科技要素市场
突出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加快完善科技要素市场,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努力实现科技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推进要素市场规范发展,建设创新要素资源库,探索建立集股权、知识产权、债权等交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加快构建以技术转移为重点的现代技术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产学研合作。利用“5.18”、省科洽会以及科技镇长团、联想学院江苏分院等平台,建立区内产学研用资介合作的各种平台和渠道,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动力机制,形成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的公共平台,促进外部引进科研机构的本地根植和本土企业的创新转型;建立与外部科研机构和大学创新合作的制度性安排,把政府推动产学研对接的引导性行动发展为产学研深入合作的可持续行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收储、开发、组合、投资等服务,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大力培育科技咨询、技术评估、专利代理、科技投融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组建科技服务业协会,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整合。
(十七)建立协调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
着力完善科学高效的科技管理体制,健全重大科技创新与产业化任务的组织方式和区域协调机制。向上对接,建立统一的科技项目管理平台,聚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强化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的联动,探索联合招标等项目组织方式,提高项目组织程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统一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数据库、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及时公开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信息,避免重复立项和资源浪费。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归属管理,由财政科研资金资助形成的知识产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归承担单位所有。
五、优化环境,努力为常州高新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十八)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常州高新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完善沟通协同推进机制,高度重视规划引导,更好地凝聚各部门和各园区的智慧和力量,合力推动示范区又好又快发展。积极争取国家部际协调小组,省、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与支持,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重大政策先行先试。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服务机构,分解落实示范区建设各项部署和工作任务。研究编制常州高新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健全示范区建设统计制度,完善示范区建设统计监测工作。
(十九)加大投入力度
舍得花本钱,在优化整合相关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设立常州高新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积极探索市场化机制,强化对示范区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科技金融发展等的支持。统筹区有关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成支持示范区内重大创新创业平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发展。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生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示范区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发挥创投、风投等社会资本的作用,形成多方参与的投入机制。
(二十)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着力形成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于竞争、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导向,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着力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创新文化在常州高新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典型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形成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中共常州高新区工委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