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原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常州市新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花震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潘永沺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永忠 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高 栋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沈传宝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宗国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志华 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苏传瑾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胡九宏 区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蒋 丽 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工作处处长
汤志坚 区委宣传统战部经济联络处处长
黄 莺 区经济发展局综合处处长
张建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处长
张 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处处长
张俊忠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处处长
赵 刚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姚臻松 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综合处处长
潘晨光 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周 骅 区总工会科员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刚担任。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