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互动 > 热点专访 >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方便预算单位用款,三井街道从2015年9月始,全面推行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日前,记者就本次改革采访了新北区财政局三井分局局长汪文君。
问:公务卡结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公务卡结算报销是指逐步取消和改变各预算单位现金支付方式,对日常公务支出改由使用银行卡进行消费和转账结算方式,主要内容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公务刷卡、单位报销划款、财政实时监控”。
问: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公务卡结算适用单位为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结算范围包括: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及项目支出中的日常公务支出和小额零星的采购支出。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形有: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支出,包括讲课费、咨询费、慰问金、抚恤金、出差补助、现场检查夜餐误餐补助等不使用公务卡;政府采购支付及工程款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均使用转账或电汇支付;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且不能采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公务支出。
问:公务卡结算的管理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答:各单位(部门)负责公务采购的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公务卡,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由持卡人自行保管,使用密码由持卡人自行修改设定、妥善保管,公务卡若有遗失、损毁应由持卡人本人及时办理挂失、补办等手续。预算单位(部门)应将本单位(部门)公务卡信息报会计中心备案,如发生持卡人新增、调动、离职、退休(退养)情况时,应及时报会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登记。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发卡银行根据办卡人个人信用等级确定相应的信用额度。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经会计中心同意后提前向发卡银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度数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发卡银行应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并按照与持卡人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持卡人对公务消费交易发生异议,可按发卡银行的相关规定提出交易查询。同时对下列原因产生的公务卡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个人消费;与报销凭证、交易凭条不符的费用报销;持卡人透支取现产生的手续费、利息;因持卡人原因,未在规定免息期内报销产生的利息、滞纳金;因持卡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刷所形成的支出和损失;其他不符合规定或超出标准或范围的消费。
问:公务卡结算的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答:财政分局具体负责公务卡结算方式牵头组织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业务培训工作,跟踪了解公务卡结算的运行状况,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各预算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务卡办理和管理工作,组织有公务消费或授权公务消费活动的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加强对新增、调动、离职、退休(退养)人员的公务卡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部门)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的宣传解释工作;持卡人妥善保管个人卡片和密码,对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报销还款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问:公务卡结算流程是怎样的?
答:公务卡持卡人因公务消费,取得本人签名的银行消费凭证和相应的财务报销凭证,并提交单位报账员,由报账员在公务卡的透支免息期内,按照正常的财务报销程序报账,街道会计中心对审核无误手续完备的公务卡消费支出,通过银行网银将款项打入持卡人公务卡中,不再开具外部支票。
问:公务卡结算预期取得什么样的成效?
答:本次公务卡结算是三井街道创新支付管理模式的一种尝试,在新北区所有镇(街道)中率先推进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解决了目前财务管理中现金支付和报销方式效率低、审核难、个人用款不方便的问题。这一新型的结算方式在优化业务流程的同时将对规范财务管理、遏制违规开支、预防腐败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