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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可以开始办理,首日,到我镇人保所办理新参保人员已达30多人次。2016年度收费标准已做调整:1.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350元/人;2.未成年居民、高校大学生:15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