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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们:
2017年度我街道常州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9月起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期及办理时间
2017年度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16年9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参保人员办理2017年度的参保登记、缴费及免缴确认等手续一律在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参保人员须一次性缴纳一个保险年度个人应承担的保费。通过银行卡缴费的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应随时确保银行卡内留存足够的保费,防止扣费失败,影响居民医保待遇享受。
二、缴费标准
参保对象
个人缴费标准
市本级户籍的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儿)
180元/人
在常高校大学生
150元/人
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市本级户籍居民)
430元/人
老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市本级户籍居民)
非我市市本级户籍流动就业人员(18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
960元/人
市本级户籍的困难群众(低保人员、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重点抚恤优抚对象、三无人员、孤儿、五保户等)
政府承担
三、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集中参保缴费期首次参保缴费
人员类别
参保缴费方式
携带材料
在常高校
大学生
由学校统一办理,代收保费。
——
在校中小学生(不包括幼儿园幼儿)
由学校统一宣传告知,参保人至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所办理。
基本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照片。附加材料:外地户籍学生提供《居住证》、在校生证明
新北区居民
至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通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已签订委托扣缴协议的合作银行借记卡代收保费。
基本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照片。
附加材料:低保人员-《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重度残疾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非我市市本级户籍流动就业人员-身份证、《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常州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二)集中参保缴费期续保缴费
缴费方式
通过原协议缴费扣款关联的银行卡进行缴费。
新北区居民(居民医保原通过交通银行借记卡、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扣缴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员)
仍按原方式、原渠道进行缴费。
新北区居民(有《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
通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缴费。参保人需到《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关联银行进行卡的金融功能激活,并与卡关联的银行签订代缴扣款协议。
新北区居民(暂无《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
携街道(镇)人社所发放的纸质《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身份证,至交通银行或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借记卡,签订居民医保代缴扣款协议并缴足保费。
四、了解更多信息
敬请广大居民关注媒体和社区通告,互相转告并及时参加2017年度居民医保,以免医保待遇受到影响。如需进一步详细了解2017年度市本级居民医保有关政策规定,可登录常州市人社局官网中查询相关专题栏目,也可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直接拨打12333。
三井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地址: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09室
电话:(0519)8960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