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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北“肩并肩”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发布日期:2017-09-15   来源:法院 

    早在2014年,律师到常州新北区法院开庭,只要出示律师证,经安保人员审核后,无需人身检查和包检就可进入法院,与法院工作人员同待遇。

    “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要在促进法官与律师双向学习交流、提高律师职业荣誉感、实现司法资源良性制衡和互动上下功夫,坚持循序渐进、多层次推进。”新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少平如是说。

     公益律师岗:法院与群众沟通桥梁

     2015年5月,新北法院联合新北区司法局与常州市多家律师事务所,由律师所选派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佳、热心社会服务的专职律师到新北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为保障公益法律服务的规范有效开展,新北法院与各家律所签订了《公益律师进驻法院开展工作协议》,实行工作日轮流值班制,由公益律师向当事人和来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书写诉状、进行诉前调解、信访化解、法律释明、法制宣传等多项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不亚于立案窗口,每天人来人往。公益律师入驻两年多来,共为3000余名当事人提供了各项法律服务。
    在谈及公益律师岗作用时,新北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彧告诉记者:“公益律师相当于法院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之一,当事人通过咨询律师,首先加深了对案件中法律关系的认识,为自身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了法律参考;其次,通过律师的普法释明使当事人对审理结果有了初步的预判,为法官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铺垫;最后,公益律师入驻有利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提高人民调解的成功率,减轻法院诉讼压力。”
    新北区司法局局长何建明提到,“律师相对于法院,是一股‘第三方’力量,更容易拉近与群众的心理距离,专职律师以他们过硬的法律素养可以对群众遇到的问题对症下药,提供合法的诊断意见,从而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实习律师学习制:年轻律师起步平台

    对于大多数实习律师而言,实习期跟着专职律师参加庭审已经是不可多得的锻炼途径,而在新北法院,实习律师可以与法院干警朝夕相处。自2017年以来,新北法院与新北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派遣实习律师等有关人员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和法律志愿者的暂行规定》,实习律师在一年的实习期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到法院担任半年至一年期不等的实习法官助理。

    为了更好地促进实习律师成长,新北法院为每一位实习律师指派了一名资深法官作为指导老师,并将他们安排在诉讼服务中心。在每天与当事人的接触中,在每一次立案、调解过程中,实习律师增长了群众工作能力,对不同案件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提升了矛盾化解能力。

    在参加了一段时间的公益法律服务后,实习律师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兴趣申请至审判业务庭继续学习,深层次了解案件审理流程,学习员额法官审判技巧。

    “这几个月的跟班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更让我深知法院工作的辛苦,法官和律师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组成部分,我们要在法律的指引下,为矛盾纠纷的解决共同发力,这也是我实习的最大收益。”实习律师丁豫感触良多。

    灯塔萌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公益司法大家庭

    “黄律师,去法院开庭啊?”

    “去做志愿服务,‘灯塔萌’的志愿服务。”

    黄晓峰是“灯塔萌”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的一名志愿者,也是一名专职律师,他在涉及未成年人诉讼方面是个行家里手。

    “灯塔萌”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是新北法院于2014年9月5日发起的全国法院系统首家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以帮教项目化、社工专业化、服务志愿化方式开展延伸帮教活动,目前已吸纳了包括法院干警、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学生等百余名志愿者。值得欣慰的是,不少罪错青少年在帮教和扶持下,成功实现了身份转变,不仅走上了人生正轨,还成为了灯塔萌的志愿者。

    除了邀请律师参与帮教活动外,新北法院将目光转向了诉讼过程中的法律保护,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2016年6月,新北法院向新北区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成立未成年人专职辩护团,聘请素质高、责任心强、热心公益的律师组成辩护团,编造名册,由未成年被告人或其成年亲属选择辩护律师。2016年10月,新北区公检法司四家单位联合会签了文件。这一举措,不仅让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更是获得了辩护团的一致好评。2017年7月,新北法院与新北区司法局召开沟通协调会,多名法律援助律师表示,“有了更多的机会参与到青少年诉讼中,会在公益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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