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大河波浪宽,端起这杯咱就干!”
“嗳?不行了不行了,车还在外面呢?”
“哈哈哈。就你那两轮的也能算酒驾?”
“怎么滴!瞧不上咱这两轮?我可跟你讲,想当年,我可是我们村的车神,哪个不知道我的名号啊!”
“那你很棒棒哟~赶紧继续喝,难得碰上。”
····
“今儿个真高兴啊,咱们改天再聚!”
“喂喂喂,你还好吧?要不送你吧?”
“就这点酒能算的什么啊?我骑车马上就能到家,先走吧你们。”
“好好好,那你路上小心点。”
“咱老百姓,今儿晚上真呀真高兴(吼)
咱老百姓,今儿晚上真呀真高兴(嘿)
咱老百姓,今儿晚上真呀真高兴(吼)”
小刚借着酒劲,骑着他那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穿梭于车水马龙之间,兴奋地扯着嗓子。这种感觉很舒服,感觉回到了年轻那时候,和小伙伴小明一起在马路上飙车,调侃,如今,他在,车在,可是小明已经好多年没有联系了。想到这里,心中未免泛酸,抹了一下眼角,攥紧了油门,车一下子又飞出了好远,刺激!
突然,小刚感觉头有点晕眩,眼睛一黑,摩托车也开始了蛇皮走位,再睁开眼时,“嘭”,与对面一辆摩托车撞在了一起。
“什么情况哦!”小刚嘟囔着,想直起身来看看究竟是怎么个情况,但是身体仿佛不受控制一般,一动不动,小刚只能依稀感觉到,对面那个也是一动不动,“不会出人命了吧!”小刚心里惴惴不安,开始后悔喝了那么多酒。周围开始有人在打电话报警,很快,警车带走了小刚以及对面同样“一动不动”的肇事者。
“小明,是你么?”
“小刚!竟然是你!咱们都好多年没见了吧!”
“我刚刚骑车的时候还想着咱们什么时候能见一面呢!你说多巧!”
“小刚,多年不见,你的车技还是一般般嘛!”
“咳咳,注意一下,这里是警局,不是你们认亲的地方。”警察一点严肃地教育着两位多年未见的好友。
经过抽血测试,小刚和小明两人血样中乙醇含量均已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均涉嫌危险驾驶罪。最终小刚与小明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和三个月。
看守所里。
小刚泪眼婆娑,他怎么都想不明白,当年叱咤江湖的两个车神,怎么会沦落至此。都是那该死的酒,酒驾可耻也可恶啊~
“小明,今日一见还不如不见。醉酒驾驶,差点葬送了我们秋名山车神的名号啊。”
“是啊,小刚,别说这个名号了,昨晚差点吓死我了,我都要以为出人命了。”
“咱们还是吃一堑长一智吧!”
“我再也不要喝酒了啦~~呜呜呜~~~~(>_<)~~~~”
(本故事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真实案例改编)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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