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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判你的刑!
发布日期:2017-09-25   来源:法院 

说起“老赖”,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不管在广场大屏幕、行政办事中心、公交车上都可以看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滚动的这些“老赖”,因为不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他们被拘留、罚款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判处刑罚,对于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个新鲜事。近日,新北法院审结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被告人眭某就因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履行还拒不履行,情况严重,被定罪量刑。

眭某因借柳某300万元,到期未偿还,柳某多次催要未果便向新北法院起诉,2013年9月,新北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眭某归还柳某300万借款。案件进行执行阶段,因眭某多次拒绝报告财产,于2014年4月和2017年1月分别被司法拘留15日。被拘留的眭某仍没有履行的意图,从看守所出来后还是未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情况。

据调查,在法院要求眭某报告财产期间,眭某以“王小青”的名义,于2015年6月购买了一辆二手宝马牌轿车,并将车辆登记在一家园林公司名下。在庭审中,眭某承认,因为知道自己已经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中,无法办理车辆登记手续,故用他人名义购买汽车,并登记在园林公司名下。

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2017年5月,新北公安分局刑事传唤被告人眭某,当场扣押了眭某的宝马轿车和随身携带的劳力士手表一块、白金戒指一枚和LV牌拎包一只。

案发后,眭某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恶劣性,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柳某达成和解,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争取法院的从轻处罚。

2017年9月,新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眭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这也是新北法院今年判决的首起拒执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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