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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河法庭积极协调一道赔案件当事人返还医保费用
发布日期:2017-12-20   来源:法院 

近期,孟河法庭孙杰法官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孙法官发现原告有一笔1万元的事故医疗费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孙杰法官就该事项积极向原告释明,依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认第三人的,由医疗保险先行支付。肇事者及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将向原告支付赔偿款。根据规定,原告就应该把医保中心先行支付的部分还给医保中心。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解释,原告表示同意返还医保费用。在保险公司将赔偿款转入法院账户后,孙法官与常州社保中心取得联系,将该笔先行支付的医疗费1万元返还给了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对孙法官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返还医保费用,防止公众 “救命钱”流失的行为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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