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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和政策体系,引起全国上下广泛关注。
“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江苏在全国率先提出田园乡村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本省实际、着眼乡村振兴做出的一项战略决策,通过打造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塑造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
既要打造彰显高新气质的“城市客厅”,也要建设“村强民富、人和景美”的都市田园——这是常州高新区构建宜居宜业沿江创新城市的共识。
在“美”上下功夫
无人问津的烂泥塘,变身景色秀美的小公园;边边角角的闲置地,变身整洁清爽的停车位;令人嫌弃的臭水沟,变身碧波荡漾的景观河……
西夏墅镇梅林村原本是经济薄弱村,近年来,该村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借助现代农业、自然环境、历史文化资源等优势,加大对道路、桥梁、绿化的投入,建设健身广场、安设村口公共设施、配置村道路灯、投建生活污水处理设置……同时大力推进草坪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村民共同富裕,先后荣获全国美丽宜居村庄、江苏省美丽乡村特色样板示范村。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规划建设和重点培育100个特色田园乡村试点。这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农民致富的有效举措。抢抓这一契机,常州高新区加快编制全区村庄布局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谋划构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丽乡村发展格局。以梅林村二期、东南村、小黄山等美丽乡村建设为样板,在全区范围进一步提升村庄环境、改善村容村貌,着力培育精品农业、生态农业,加快发展特种养殖、乡村旅游,努力把农业资源和山水资源转变成产业优势和富民优势,让农村尽快美起来。
在“特”上做文章
东南村是西夏墅镇唯一保持传统农业耕种的村,经济基础薄弱。在为村里经济寻求发展道路的时候,村党总支书记兰红娟意识到,农村的根本立足点就是生态环境和现代农业,农业要想走的远和稳,要从以往解决吃饱问题的观念转变为追求绿色安全健康的食品思路。她说:“农村,有的就是土地和农民,我们有地就要种,不仅如此,还要种好!”2013年,在反复的调研和两委班子的商讨下,坚持“支部带动、产业促动、村社联动”的工作思路,成立了合作社,流转了16个村民小组650个农户近2000亩土地,将农户零星种植转换成适度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种植,将农民卖稻谷转变成卖产品,把农业做成产业。生产的有机、绿色、生态系列软米在全省创出了自己的“夏墅”品牌,通过了“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荣获了常州市“知名商标”、常州市“名优农产品”和江苏省“名优产品”等称号。近几年,依托“村社合一”的新模式,发展了村集体经济,增强了造血功能,提升了农村农业水平,也吸纳很多农村闲散劳动力进合作社,成为水稻种植管理、生产加工人员,既充分利用好他们的农业技能优势,又为他们二次就业和增收创造机会。
当下农民致富仍然“离不开土地、离不开‘大农业’”,如何让土地成为聚宝盆,“大农业”成为致富源,关键在“特”上下功夫。
目前,全区已形成了东南村优质稻米、梅林村无土草坪、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设施蔬菜、银河村高效渔业等四大农业主导产业,同时,培育了无花果、高档盆花、薄壳山核桃、灰树花等特色农业产业。全区累计培育“三品”167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37只、绿色食品28只、有机农产品2只。全区农产品中已拥有省著名商标3个、省名优产品2个、市知名商标17个。
在“新”上有突破
秋风起,蟹脚痒。2017首届中国江苏银河江蟹美食文化旅游节拉开帷幕。银河村东临长江小夹江,水源好,无化工污染。为发展村级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近两年,银河村借助长江水利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产养殖,注册成立了江苏省江边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带动本村养殖户34户。2016年,银河村成功申报常州市银河村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并注册“常江鲜”商标,开始了品牌化之路。同时在传统营销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农家乐,民宿业务,推广产业融合发展,为银河村发展休闲旅游打好基础,使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真正让百姓富起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新载体,对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常州高新区注重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起了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了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和产业化水平。
截至目前,全区共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413家,入社成员9.9万户,其中农地股份合作社48家,入股农户3.7万户,入股面积5.8万亩;组建家庭农场311家,家庭农场流转土地5.7万亩,专业大户736家,经营土地面积4.8万亩;种粮大户220个;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7家,其中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区级农业龙头企业18家,极大发挥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载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