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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有三位消费者接二两三向新北消协西夏墅分会反映在西夏墅某超市旁抽奖点,遇到了“天上掉大馅饼”的好事,均抽到了一等奖,但是他们却高兴不起了,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这三位消费者都是在同一家超市购物,出门时门口有一家“抽奖”在现场招揽生意,一排金镶玉吸引着来来往往的消费者。商家忽悠:“只要抽奖就可以抵扣现金,买不买都随意,不强迫,最高奖项为一等奖,直接抵扣2000元。”这三名消费者均不想放弃“到手的便宜”,于是在不同时间参与抽奖而且都高中“一等奖”,在销售员的吹嘘下,分别以500元、500元和800元的价格买下了不同款式的金镶玉。原本以为是捡了一个大便宜,结果回家网上一搜,傻眼了,原来这种玉也就值个一两百元。于是纷纷前往该超市进行退货,结果发现金镶玉柜台已经“人去楼空”,无奈只能求助消协。
收到投诉后,新北消协西夏墅分会工作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利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有柜台或者场地出租的商场、超市等经营者应当设立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与商户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在消费者直接要求商户赔付未果的前提下实行先行赔付制度。”规定,要求作为场地出租方的超市进行退货并赔付,并现场提醒超市今后要严格把控商户“进场关”。最后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超市同意退货,三位顾客均表示很满意。
对此,新北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由于珠宝类产品的特殊性,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虽然品色差,但并不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商家拒绝退款,消费者维权便会很困难,所以消费者在选购珠宝类产品时需要格外谨慎,购买时应尽量选择较为正规的商家,还应向商家索要产品证书、发票等,以便遇到问题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