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公开 > 信息公开专栏 > 重点领域 > 公共卫生 > 内容
8月3日,农业农村部通报辽宁省沈阳市发生我国首起非洲猪瘟疫情,8月7日,农业农村部、省农委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通报疫情处置情况,布置相关防控工作。新北区组织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区畜牧水产处和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各镇兽医站站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生猪规模养殖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了视频会议。会后,区农业局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市畜牧兽医部门安排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并全面开展了非洲猪瘟排查工作,截至目前新北区未发现非洲猪瘟疫情。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国、全省紧急视频会议后,区农业局迅速向区分管领导报告,取得区政府重视和支持,8月8日全区召开了各镇分管镇长会议,传达非洲猪瘟防控处置情况,布置防控工作。8月15日,省、市农委对新北区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导,对全区的防控工作给予了肯定。 二是全面开展排查。从8月7日起,区农业局对辖区内养猪场(户)、生猪屠宰企业等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要求户户到,排查情况实行日报告制。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全覆盖排查,共排查养殖场261场次,生猪8.82万头次;排查屠宰场11次,生猪0.56万头次,对疑似临床症状或病理变化,乡镇技术力量无法做出准备判断的,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一时间赴现场排查疫情,截至目前未发现非洲猪瘟相关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同时生猪屠宰场严格落实指定通道调运制度,并对每批进场的生猪开展溯源登记,目前未发现有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和河南郑州市调运的生猪。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区农业局第一时间全面启动了非洲猪瘟防控宣传和告知工作,一方面通过 “新北区畜牧兽医工作”QQ群和“新北区畜禽养殖工作群”微信群等平台,及时将农业农村部有关权威部门发布的各种非洲猪瘟防控科普知识,原文转发宣传学习;另一方面下发非洲猪瘟防控明白纸500余份、重大外来动物疫病防控知识挂图(非洲猪瘟)50余份,并与各生猪养殖场(包括散户)签订了《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50余份,同时将《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等材料发放给各镇畜牧兽医站和生猪养殖场,并结合年初签订的《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状》、《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告知书》等,明确养殖场承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养殖场的防控意识和履责意识。
四是强化综合防控。一是加强应急值守,区镇两级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传达通畅;二是严格执行落地报告制度,禁止从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和河南郑州市调运猪及其产品,对购进的猪及其产品,在落地24小时之内报告当地兽医部门;三是严密监控病死数量和无害化处理数量,对异常情况开展现场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四是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研究表明,消毒剂可以有效杀灭非洲猪瘟病毒,为此,区农业局一方面结合夏防行动,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消毒灭源工作,截至8月16日,共使用各类消毒药1.7吨,消毒面积35万平方米。另一方面要求各养殖场按动物防疫要求做好场内管理,对相关进出人员、车辆进行消毒;五是切实做好应急准备,目前区镇两级相关物资储备充足,另外区疫控中心还与相关企业签订了防疫物资动态储备协议,一旦发生疫情,确保足量物资24小时内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