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互动 > 热点问题 > 内容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进一步聚合社会资源,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实现妇女儿童工作与社会力量有效对接,三井街道妇联特面向辖区征集妇女儿童公益社工服务项目。
问:项目征集重点范围?
答:三井街道妇联本次项目征集范围:围绕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中突出性、紧迫性问题,重点支持妇女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关爱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帮扶失业困境妇女、推进性别平等教育进课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社区)建设等。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一类、二类、三类项目。
问:申报一类、二类、三类项目有什么区别?
答:申报一类项目数,直接服务人数达到200人以上;申报二类项目数,直接服务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申报三类项目数,直接服务人数达到50人以上。
问: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答:可向三井街道妇联或者申报者所在地的社区妇联领取《2018年度妇儿公益社工服务项目申报书》,填写好后,向三井街道妇联提出申请,由街道妇联对申报的项目内容和申报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市政府妇儿工委办。
问:对申报对象有哪些要求?
答:分为两部分:申报主体和承接主体。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妇女儿童之家”等阵地,以“妇工+社工+义工”的模式开展。承接主体。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的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公益性组织优先)。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有开展社会公益服务项目的经历,反响良好者优先。
问:项目的评审是如何进行的?
答:首先,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专业评审。然后,召开项目现场路演会,邀请专家根据评审标准打分。最后,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妇联综合审定后批准立项,并向社会公示项目名单。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积极争取省政府妇儿工委办的立项。
问:还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答:项目实施要突出公益性、专业性和规范性,立足解决服务对象的切实需求,运作规范有序,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项目周期内组织专题性活动不少于4次。各社会组织按照项目方案提供各项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妇联和第三方对服务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并进行公示。项目实施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提交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