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组织部、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常新人〔2017〕72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级领导和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常新社人〔2017〕39号),全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级领导和职工考核工作已结束。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核结果
1.全区共有42名院级领导和1100名职工参加年度考核。经考核,优秀等次171人,合格等次945人(其中给予嘉奖的55人),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26人。
2.优秀等次、合格(嘉奖)人员名单见附件,其他为合格等次人员。
二、关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合格(嘉奖)人员的奖励
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每人奖励800元;合格(嘉奖)人员,每人奖励500元。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其他
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通知被考核人。优秀等次和合格(嘉奖)人员给予行政嘉奖,发给奖励证书,领取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功,各单位于2018年2月28日之前将人员名单报局组织人事处,待区政府审核后,另行发文。
附件: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级领导和职工考核优秀、合格(嘉奖)人员名单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2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