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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10月16日,罗溪司法所组织辖区内20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到罗溪镇公共安全体验馆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问:此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有哪些?
答:2023年10月16日,在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党群服务中心三楼罗溪镇公共安全体验馆,司法所2名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者和司法所3名工作人员、罗溪镇20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
问:此次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常工作、生活、思想等状况,确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做到真正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及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维稳工作,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管控、教育力度,提高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能力,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意识,强化法治观念,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化教育效果,增加社区矫正对象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自救互救能力。
问:活动具体是如何开展的?
答:活动中首先由罗溪镇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副局长孙国庆同志详细地讲解了展厅的安全理念、警示教育、示范教育等九大板块的布置情况和宣传内容;然后带领社区矫正对象观看了多种事故案例视频,并组织矫正对象先后体验了知识问答系统、场景模拟互动系统、灭火器模拟灭火小游戏。最后由罗溪镇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副局长孙国庆同志进行了总结,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明确身份,端正意识。积极接受司法所的监督管理与教育,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行为,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和道德观念;二是心存敬畏,严格服从管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对象“周报告、月报到”制度,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公益活动,严格履行请销假规定,定位手机24小时随身携带,不准关机、停机,避免人机分离;三是重拾信心,积极生活工作。摆脱心理负担和消极情绪,把接受社区矫正作为新的起点和加油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四是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交通法规,不做“无盔”骑士,争当安全“驶”者。
问:本次活动有什么反响?
答: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认知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强了遵纪守法观念,增加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力地推进了罗溪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问:下一步工作计划是什么?
答:一是要充分运用手机微信、蓝信等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二是每个月对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走访活动,了解其思想、工作及其生活情况;三是对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排查和帮扶。通过以上方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解矫、早日回归社会,以此构建法治罗溪、平安罗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