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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有关精神,坚决查处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占用耕地、污染环境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服务保障全市“532”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进,全区“六张高新名片”的更好打造,决定在全区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占用耕地、污染环境问题专项治理。
问:本次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对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纠治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问: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有三项重点任务:一是问题线索起底。全面起底2017年10月以来,全区范围内涉及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信访举报、媒体曝光、司法机关移送等问题线索查办情况。二是现场依法调查。依法查处现场督查新发现的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占用耕地、污染环境和擅自设置固体废物弃置场所等行为。三是重点问题排查。针对问题线索起底和现场依法调查发现的两类线索,认真排查责任缺失的职能单位和履责不力的重点人员。
问: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是什么?
答: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结束,有关线索的查处可适当延期。
问: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是什么?
答:主要有四个步骤:一是部署发动。由区纪委监委和区城管局会同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要求,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二是摸排线索。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已办结和在办案件、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相关部门移送等涉嫌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对外公布本次专项治理的举报受理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和群众对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行为的投诉、举报。三是现场督查。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行为现场排查调查,尤其是对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过程中已经发现的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现场开展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四是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未依法办理行政或司法案件、违规审批处置固体废物、党员干部在固体废物处置管理过程中失职渎职、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违法腐败和作风问题。
问:专项治理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排查梳理出各镇(街道)涉及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信访举报、媒体曝光、司法机关移送等问题线索查办情况共计207条,对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占用耕地、污染环境和擅自设置固体废物弃置场所等行为立案查处情况共计283条。区城管局对10个乡镇街道进行全面巡查,重点督查8个违章点位,共规范处理固体废弃物非法倾倒填埋建筑垃圾14087吨,生活垃圾963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