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法治财政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对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制定法治工作要点。我局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要求,于年初制定了《2022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要点》,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责任清单、厘清权责边界、明确普法任务,为2022年开展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提供了指引和工作方向。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我局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定义,统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管理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廉洁性评估,探索完善、不断细化征求意见和评估听证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民主化。2022年牵头制定出台了《常州市新北区区级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3.强化重大决策程序法治化。贯彻落实重大财政决策的法律论证制度,明确财政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协调内部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等重大决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开展重大财政决策后评估工作。2022年召开“三重一大”集体讨论会议12次,确定重大决策事项40余件。
4.落实公务员学法具体要求。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教育,制定财政干部学法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学法、法律知识讲座、庭审旁听等法治教育,组织财政干部参与学法考法系列活动,围绕行政许可、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开展财政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5.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和能力。一是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要求对持有执法证人员进行更新换证,对未取得执法的在编人员组织网上知识考试,本年度共有6人参与并通过考试。三是化解社会矛盾,规范财政指导检查行为。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为出发点,2022年共回复信访件及信息公开2件。
6.优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时梳理行政事项,明确财政行政权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公共服务。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对照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完善不见面审批行政事项。二是及时充实“12345政务服务网”相关内容,认真及时答复工单,2022年共处理31件咨询事项。三是优化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事项中的办事指南,强化政策文件的梳理和解读,配合做好“苏政40”条政策梳理展示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助力企业纾困。四是深化“互联网+监督”模式,上报监督结果,确保100%全覆盖,上报相关监管信息24条。五是配合做好政务诚信评价及信用体系相关工作,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报信用信息25条。
7.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大力宣传财政惠民、利企、支农各项政策,编印《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强农惠民利企政策汇编》及《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普法汇编》宣传资料,发放宣传册,进行政策解读。二是拍摄微动画《会计精英也“失手”》,帮助会计人员提高法律意识;拍摄《匠心理财 护航农业》,通过动画的形式进行惠农政策宣传,为农民解决生活困恼。三是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局机关、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全省第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组织党员参加“学宪法 读党章 讲诚信”主题党日活动,增加广大党员法律法规理论知识。
8.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加强普法意识,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法治信息宣传,2022年共上报13篇法治建设信息及一篇法治简报信息,突出财政法规制度要求的相关内容。二是利用宣传橱窗、财政简报、《财政要情》《协税护税简报》等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运用展板宣传农业保险政策等。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财政系统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专题培训,依托《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编报、区级预算绩效评价、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及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等多项培训,涉及财政内部及区内有关部门,覆盖行政许可、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提升执法能力。四是在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之际,分批分次为区卫健系统、教育系统、区自规局开展了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培训,掀起了全区政府采购学习的高潮。
9.全面推进各项财政改革。随着国家各项政策变化,财政改革也在不断深入推进,各方面都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进行了有序规范,取得了积极进展,收到了明显效果。一是制定新一轮区与园区、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二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积极开展乡镇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确保各园区、镇(街道)在2022年底前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全覆盖。三是推进园区、镇(街道)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率先启动镇、街道学校财政电子票据应用。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关于加强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基层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五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制定新一轮国企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区属国企功能定位,推动区属国企整合重组。
二、本年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在原有制度建设基础上,主要负责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推动更新涉及法治工作的相关制度文件,促进财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2.领导带头,模范用法。认真开展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班子带头开展理论学习,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学法制度。
3.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根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要求,将财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领导班子学习计划。2022年,中心组成员共开展了4次集中学法活动,专题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传达的专题学习。
4.积极落实,明确职责。领导干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责任清单、厘清权责边界、明确普法任务,根据年初上报的责任制清单,完成财政牵头工作,加强交流沟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局党委会、局务会议听取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重点问题。
三、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对比其他先进地区和上级的相关要求,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专业人员短缺。我局大多为财务、会计专业人员,暂无法律专业人才,采取聘请法律顾问形式解决相关法律问题。法治工作人员一岗多责,既要承担财政业务工作,又要进行法治业务开展,执法力度和水平不高,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
2.宣传力度不强。普法方式多采取挂横幅、摆摊咨询等方式进行,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受疫情影响大范围的普法工作无法开展,只能采取点对点宣传模式,未能更好地发挥全员普法的积极性。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区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将法治工作融入财政工作之中,力争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重点抓好以下几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保障机制,明确普法目标。结合财政实际,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财政的制度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贯彻融合。
2.加强配备,提升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水平,真正把法律宣传教育放到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3.营造氛围,创新宣传方式。不断强化法治财政建设力度,常态化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法治宣传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