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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6日下午,新北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一季度工贸条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就近期正在开展的粉尘涉爆企业复工复产、“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省系统年度风险报告申报以及基层监管队伍建设进行专题部署。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同志,工贸处、监管处和全区各板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职副局长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围绕粉尘涉爆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疑难进行交流,其次各板块汇报“厂中厂”底数摸排进展,而后就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明确要求,最后区应急管理局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在粉尘涉爆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严格复工复产条件审核程序,从严把关。对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分类监管,重点加强对金属粉尘、特别是铝镁粉尘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其他种类粉尘应分级分类监管,木质粉尘、纺织粉尘企业要重点关注企业除尘设备、除尘系统本质安全,企业每日粉尘清扫是否落实到位。各地区要明确包保责任人职责按粉尘种类、涉粉人数等情况制定巡查工作清单,加强对未复工复产企业的巡查频次,强化安全防范。积极推进允许复工复产企业加快安装视频AI摄像头,接入在线监测系统。
在“厂中厂”管理方面,对刚下发的《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进行了解读,要全面摸清辖区内“厂中厂”企业底数和生产经营现状,详细掌握出租方和承租企业“一本账”,通过多轮次全覆盖培训,辅导所有“厂中厂”企业信息录入省市系统,建立电子台账。同时要规范出租方行为,加强承租企业管理,并突出重大风险管控。
在工业企业风险报告方面,各板块、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江苏省政府令140号)开展全面、系统、深度的风险辨识,形成企业风险清单。企业应当重点对各类工艺设备、槽罐、储库,各类公辅设备设施,各类井、池、地沟、暗沟、坑道、下水道、地窖、地下室等(风险代码0301)和储存易燃、可燃、有毒物料的仓库、堆场、储罐等场所(风险代码0309)进行较大以上风险辨识,做到应报尽报。原则上在2024年3月15日前,要督促企业在“省系统”完成较大以上风险填报和并记录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企业的安全风险档案一式两份,一份自留备查,一份送至各板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在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人员建设方面,要依照人员20%的配备要求,进行安监局人员的配备,按要求制定定期例会制度并组织实施,主要分析研判形势任务,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督促推进工作落实,有效化解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