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化工产业管理局、孟河镇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区各有关企业:
现将新北区2023年全年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予以通报,请各地将通报情况及工作要求及时传达至各相关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基本情况
目前,新北区共有在产化工医药企业86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68家,一般医药企业9家,一般化工企业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中生产企业35家,使用企业14家,储存经营企业19家,其中“两重点一重大企业”49家(包括重大危险源企业12家)。新北区范围内现有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33个。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台账调整情况见附件1,危险化学品在建项目情况见附件2。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等工作
根据《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要求,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目前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分级备案均在有效期内,具体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情况详见附件3。
(二)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根据《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验收指南(试行)》,所有化工企业应完成信息化平台建设并验收。滨开区1家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奔牛镇1家一般化工企业未完成平台验收。具体完成情况见附件3。
(三)从业人员执业能力提升工作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目前,危险化学品企业中从业人员执业能力尚未达标企业1家(属滨开区)。具体完成情况见附件3。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情况
为持续提升我区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和本质安全水平,培育安全生产标杆示范企业,按照《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我区化工医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43家构成重大危险源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要求创建二级标准化,已达标31家,6家已评审待公示,滨开区另有2家评审未通过,2家新建企业待创建,1家企业长期停产,1家企业待关停。43家其他企业要求创建三级标准化,目前已达标5家(其中1家创建二级标准化),11家已评审待公示(其中1家创建二级标准化),1家评审中,11家已申报待评审(其中2家申报二级标准化),2家新建企业待创建,1家企业待关闭,另有12家尚未申报(其中滨开区5家、薛家镇4家、罗溪镇1家、奔牛镇1家、新桥街道1家),具体完成情况见附件4。
(五)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数字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应用,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按照《新北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实施方案》《新北区化工医药企业“目视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新北区化工医药企业特殊作业管理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推动我区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4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三清单”编制;除2家企业长期停产、1家企业待关闭外,已全部完成关键岗位目视化展板张贴;除1家企业待关闭外,已全部完成双重预防数字化建设和特殊作业管理数字化转型。要求6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完成特殊作业电子票证,已完成67家,另有滨开区1家企业试生产,西夏墅1家尚未完成。具体完成情况见附件5。
(六)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情况
经排查,我区共计排查出25年底前涉及老旧装置(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 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装置)企业总数13家,涉及老旧装置总数23套(包括滨开区8家17套,薛家1家1套,奔牛1家2套,三井3家3套),其中纳入更新改造名单的5家10套装置,5套已完成验收核查,剩余5套计划24年完成更新改造(其中滨开区3套,薛家1套,奔牛1套),具体完成情况见附件6。
(七)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依托市系统记分模块,6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均已完成信息申报与审核。对照《常州市危险化学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积分制管理制度,压紧压实“关键少数”责任,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23年度,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和3名主要负责人因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其中3起为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起为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其余为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分别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记1-5分。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风险多因素叠加。化工医药企业的固有风险依然较高,能够显著压降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措施应用还较少。受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和石油、化工、医药等行业产品供给需求周期性波动影响,部分企业因生产经营成本增加、效益下滑,运营投入压力增大,部分企业抢占宏观政策相对宽松的机遇期,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新、改、扩建较为密集。上述因素导致开停车增加、施工作业增加、危险作业增加,以上因素交互叠加,带来安全风险上升。
(二)体系建设及运行质效仍需提高。仍有一部分企业尚未实现标准化创建达标,部分企业没有将标准化体系运行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没有与“三清单”目视化管理、“五位一体”信息化平台有机结合,存在建用“两张皮”现象。双重预防机制成效不足,风险辨识不细致,管控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岗位责任不落实,导致问题隐患长期存在或反复滋生。
(三)安全监管能力仍存在不足。近年来,深入实施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针对特定物质、工艺、企业类型等均出台了细致的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并对特殊作业、老旧装置等特定风险部位提出专业细致的专项方案措施。以上监管模式对安全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专业型人才和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安全仪表自动化控制等现代技术装备的应用规范了解掌握不够。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持续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狠抓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管控、强化委外作业承包商管理。我局将持续运用“线上巡查+线下核查”方式,分析研判企业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对违章违规作业、未完成每日安全承诺、“五必查”管理不落实、监测指标超限运行、事故隐患超期整改、重大危险源三类人员未履职等企业进行通报,并列入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二)长效实施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深度体检成效,对企业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能力水平进行研判,将安全风险较高、隐患数量较多、能力水平较低企业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继续优化完善全专业多维度体检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深度体检。通过辅导式集成式检查,由表及里,排查整治和基础提升并重,实现“查一次、查到透、改到位、促提升”目标。持续深化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和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三)持续开展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化标准化的安排,实现老旧装置动态管理与提前预警。督促企业科学研判,及时完成风险辨识评估,建立“一装置一策”,有效落实继续使用或改造过程的安全措施。加强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过程的安全监管,在确保手续合规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按期完成更新改造目标计划,确保顺利完成评估验收。
(四)全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应用,在2023年重点化工企业基本完成“三清单”编制、目视化展示、数字化运行基础上,深化运行质效,全面开展现场和线上核查评估。同时,推进其他化工医药企业对照标准,实施“三清单”目视化管理。建设运行新北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平台,全面接入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运行、特殊作业管理、领导带班值班、风险监测预警等数据,实现实时远程检查、动态智能研判、精准智慧监管的功能。
(五)优化完善行政许可过程管理。高质高效开展重点项目及审批事项安全生产指导、推进、办理。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风险防控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优化审查、论证、验收、领证等各环节指导服务,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确保合法合规建设、生产。按照市级行政权力下放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受委托实施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审查工作。
(六)强化安全管理体系构建。在推动危化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创建二级安全标准化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其他生产型化工医药企业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建立并持续有效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化工过程安全要素管理为基础,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风险,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化工医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和企业职工、安全专家、监管部门三方评议,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七)有效提升人员技能素质。用好典型事故案例调查报告,定期对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人、关键岗,采取典型事故“解剖式”警示教育,剖析事故原因、问题、教训,以及吸取教训的方向办法措施,更加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触动性。在现有应急预案、应急交底箱、应急处置卡等基础上,重点聚焦班组级、车间级突发、紧急情况,特别是突出快速响应、现场处置和应急逃生,引导企业更多组织“小”“专”“精”式实战化演练,提升高效响应和正确处置能力。
附件:1. 新北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台账调整情况表
2. 新北区在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情况表
3. 新北区化工医药企业基本工作完成情况表
4. 新北区化工医药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汇总表
5. 新北区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情况汇总表
6. 新北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情况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常开应急〔2024〕13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