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商务局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商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结合全区商务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条;年度工作报告2条;其他3条。部门信箱收到咨询件4件,均已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工作要求,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分门别类及时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年初单位搬迁后及时更新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确保企业、群众获取信息途径畅通。
(四)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结合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积极服务和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283条,开展关于新北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在线访谈1次。“投资常高新”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资讯报道186篇,阅读量超18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通知精神和内部管理规范,加强机关业务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监督和协作。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仍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深化等。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商务局共承办区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0件,均按要求办理完毕,满意率100%。其中《关于加快招引培育一批生物医药龙头企业的建议》获评优秀承办件。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