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部门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抓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累计公开信息87条,其中:通知公告11条,财政预决算74条,其他政务信息2条。另公布财政动态300条,专题宣传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1件信息公开申请。涉及新北区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情况的信息。申请人均为个人,我局在收到公开申请后均按期答复。另外,还收到了10条咨询信件,其中1件国有企业,6件会计行业,3件预决算公开工作,我局也及时进行有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按规定按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定期研究讨论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跟踪,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常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接收信息公开申请11条,其中包含10条信件及1条依申请公开,并公开财政动态300条、通知公告11条,其他政务信息2条、专题报道15条等内容。通过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74条,其中36家部门预决算及1家政府预决算,同时公开我局预决算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我局按时、准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数据统计及上报。对内及时沟通梳理公开内容,对外通过大众、媒体等媒介确保公开透明,监督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对比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1.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人员较少,业务水平不强,特别是目前与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还有差距。
2.政策文件理解有待提升。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新政策需要更主动、更快速的学习贯彻,在及时性和主动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3.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信息公开内容缺乏广度和深度,公开渠道单一,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落实上级要求,具体做好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沟通协调,细化工作职责,培养专业人才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最新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要求,提高人员业务能力。
三是规范公开流程。严格按照程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提高公开效率,丰富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强化预决算公开自查工作
为加快推进建立规范透明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决算公开质量,2023年9月,新北区财政局对各预算单位2022年度决算公开信息开展系统、全面的检查。检查重点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等情况,财政局向各预算单位反馈问题清单,并追踪后期整改情况,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深化财政各项信息公开
通过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预算绩效、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共进行36个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和1项政府预决算公开,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拨付到位。
(三)制发文件情况
2023年,我局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决定废止局规范性文件《常州市新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暂行规定》。
(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认真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承办人大建议9件(市级协办1件、区级协办8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2件,协办7件)。主办件做到见面率、满意率100%,办理结果全是A类,协办件做到协办意见100%报送主办单位,没有延期办结事项。
(五)其他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