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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4-01-06     

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任志清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四个走在前”和“四个新”的重大任务,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市中院大力指导下,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答好司法工作人民满意的时代问卷,紧紧围绕扮靓全区“六张高新名片”、打造新能源之都核心区目标,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北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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