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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如何落实“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
信件内容: “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既有政策也有法规,喊了好多好多年了,请问:作为教师的父母官,教师的娘家人——教育局,1.目前有没有政府公务员和教师收入信息通报机制或信息备查机制?(就是说,目前局领导或普通教师能不能有权利、有渠道知晓公务员和教师收入的收入状况?)2.区政府或人大机构对《教师法》或中央的“教师深改意见”中的“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的规定有没有执法检查机制或督导机制?
留言时间: 2018-03-24
回复时间: 2018-03-28
回复内容: 徐老师: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我们了解,每年,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都会对各辖市区政府和教育局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其中关于师资队伍方面就有相关考核指标;而近年来,区人大、区政协等部门也经常将教育工作列入调研督查范围,去年就曾对我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教师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教师待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颁布以后,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我们将进一步深刻认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切实理顺体制机制,特别是对于你咨询的关于建立公务员和教师收入信息通报机制或信息备查机制,我们会协调区财政和人社等相关部门,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全区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最后,感谢你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如对我们的回复有疑义,请拨打电话85127371或85177992 。
回复单位: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教育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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