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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水平,促进维修资金的政府监管规范化有效化,提高居民业主的满意度,区住建局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 接受调查的业主所购商品房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现状
1、 购买新建房屋的业主占比81.8%,购买二手房的业主占比为18.2%。
2、 购买房屋所在小区由物业公司管理的有92.7%,没有的为3.6%,不清楚小区情况的为3.6%。
3、 购买房屋所在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有41.8%,没有成立的则达到了43.6%,不清楚情况的也有14.5%。
二、 对维修资金的认知情况
1、 高达96.4%的受调查者缴纳了维修资金,没有缴纳的占比为3.6%。
2、 仅有38.2%的受调查者对维修资金的各项政策比较了解,有部分了解的为50.9%,还有10.9%的业主基本不了解。但90.9%的业主都知道其缴存的商品房维修资金的管理单位为常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另有9.1%的业主则认为资金的管理单位为所在小区的业委会。
3、 所有的受调查者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用途都有着比较明确的认识,其中41.8%的业主认为是专项用于住宅公用部位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其余58.2%的业主则认为应专项用于住宅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三、 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的调查
1、 有81.8%的受调查者尚未申请使用过维修资金,而在18.2%的使用者中,申请通过时间为2个月内的占比为1.8%,2至6月的占比为5.5%,6个月至1年的为7.3%,1年到1年半的有1.8%,2年以上为1.8%。
2、 对影响资金使用进度的原因调查中,认为“物业公司或社区积极性不高,与初始申请人的工作配合不够到位”的占比为12.7%,认为“争取相关业主同意的难度较高,耗时较长”的占比为41.8%,认为“主管部门审批时间较长”的也有1.8%。另有38.2%的业主因未申请过,不知道具体缘由,还有5.5%的受调查者认为还有其他的原因使进度受到影响。
3、 使用维修资金对公共部位维修时,受调查者的关注重点比较分散,19.2 %的业主关注屋顶,26.9%的业主关注墙面,楼梯间有10.4%,门厅有10.9%,走廊通道有10.4%,绿地为3.6%,地下防火门有5.7%,可视对讲有5.7%,小区监控为7.3%。
4、 在按2008年3月24日后的新标准交存维修资金的受调查业主中,因其所在小区没有专门的小区共用维修资金,当需要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维修时,同意动用自己交存的维修资金的为27.3%,不同意的为1.8%,占比高达70.9%的业主都要看具体事宜再决定。
5、 受调查者不同意动用维修资金的理由比较集中,81.8%的业主认为“使用不透明,担心维修资金被乱用”,“对申请主体不信任”的为1.8%,“不了解维修资金启用条件”的有10.9%,还有5.5%的业主有其他原因。
四、 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的调查
1、 在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方式的调查中,选择定期存款的有54.5%,选择国债的有18.2%,选保本理财的有14.5%,选择政府债券的为12.7%。
2、 当资金余额不足时,不愿意续交的业主占绝大多数,为67.3%;同意续交,且一次性补足的仅有1.8%。其余则为 9.1%的业主同意和物业费一起分批定期缴纳,16.4%的业主想用公积金进行补足,还有5.5%的业主想利用其他的方式。
3、 针对目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受调查者中,有33.9%的业主认为“申请使用程序复杂”,10.1%的人认为“资金太少不够用”,认为“业主意见不好统一”的为45%,还有11%的业主不知道如何申请使用。
五、 调查结果分析
经分析,目前我区商品房维修资金情况为:第一,因部分小区未成立业委会,根据《民法典》,这些小区将无法进行维修资金使用的应急申请。其次,我区商品房小区维修资金收缴率较高,且大部分尚未进入维修的高发期。第三,维修资金的政策宣传有一定的效果,但对其解读还有不足,导致群众的认知还有空白。第四,大家对维修资金的动用和后续管理都比较谨慎,不愿资金因使用或管理不当而受到损失,对资金的续筹也有抵触情绪。第五,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部分难点,例如“申请使用程序复杂”和“受益业主意见不同意,签字难” 等,未得到彻底根治。
六、 调查意见举措
第一、要加强对维修资金政策的宣传,使业主充分了解维修资金使用原则、工作流程及要求,提升业主在维修资金申请过程中的积极性;第二,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简化网上申报流程,推动维修环节全过程公示,便利业主个人申报和信息查询。第三,要加快研究制定维修资金的续筹和增值保值措施,确保其发挥应有的“房屋养老金”作用,并在正常的使用频次下,尽可能地延长使用期限,减少业主的资金负担。(房管中心 丁盛)